評價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21)第81號修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5號修訂)、《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山東省加油站安全評價導則》(魯安監發[2006]114號發布)、《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2002,2006年版)、《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等國家有關部門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對青島平度市園藝總場加油站進行了安全評價,辨識分析了危險有害因素,查找其可能存在的隱患和問題,提出整改和建議措施,得出以下評價結果和結論:
評價結果
1、該加油站主要危險化學物品為汽油、柴油,通過危險有害因素分析認為該加油站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
2、通過安全檢查表分析評價,得出該加油站安全檢查表中“A”類0項不合格,“B”類項有1項不合格,加油站專業檢查表中有1項不合格。不合格項內容為:人口處各卸油接口標識錯誤及油氣回收接口無標識;在線滲漏檢測設備故障。
3、該加油站規模為二級加油站,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辨識,該加油站加油區單元、油罐區單元均未構成重大危險源。
4、根據《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安監總管三[2017]121號)判定,該項目未構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該項目的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較為全面,事故應急預案符合實際,應急演練計劃能夠按期執行和落實。主要負責人及各類從業人員均分別經過相關的安全生產技術教育培訓,持證上崗;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和配套工程的主要安全衛生、消防設施和措施齊全,滿足現場安全防護和應急條件。
評價結論
安全評價組認為:青島平度市園藝總場加油站安全經營條件符合安全要求,可以從事《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中汽油(第1630號)、柴油(第1674號)的儲存和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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